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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补助保障实施办法  
根据《中国员工团体综合保障计划》,结合本公司实际,特拟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

凡以团体形式参加《中国员工团体综合保障计划》选择风险补助项目的参加CMC保障单位,已经缴费的在岗员工,均属本办法的适用对象。

第二条 保障范围
手术补助、女职工生育补助、家属死亡补助。

第三条 手术补助的给付和申请
1.手术补助按雇员手术治疗不同的部位、器官,手术大小程度按比例给付。
2.CMC公司按参保单位缴纳的服务费和员工的CMC工龄进行审核,核发手术补助金。

第四条 手术补助的申请
在出院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业务部申请,同时提供病历、出院小结复印件。

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补助的给付
1. 符合政府生育保险条件的女职工;
2. CMC公司按参加CMC保障单位缴纳的服务费和女职工进CMC公司的工龄进行审核,核发生育补助金。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补助的申请
在生育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业务部申请,同时递交子女出生证复印件。

第七条 家属死亡补助的给付
1. 释义: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非直系亲属: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2. 直系亲属死亡补助300元,非直系亲属死亡补助200元。

第八条 家属死亡补助的申请
1. 在家属死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业务科申请。
2. 申请时附家属死亡证明,注明亲属关系。

第九条 效力、解释和修改
本办法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起生效实行,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照原办法理赔。
本办法由优道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医疗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政府发布新的办法与规定时,CMC公司有权对有关内容及时修改,制订出新的实施办法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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