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情况分类
办理所需
本市城镇户籍的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肄)业生
1. 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一寸证件照2张
城镇初高中毕(肄)业
1. 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2. 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一寸证件照2张
企业中的原固定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
1.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证件照2张 4.退工单原件
办理:申办人携带上述办理所需文件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所属职介中心办理 办理所需时间:3个工作日之内可以领取。
办理社会保障卡
社保卡申领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的人,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 申领社会保障卡应当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卡申领点办理下列手续: 1. 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2. 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需原件; 3. 到指定地点提供图象信息。
社保卡制作和发放
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卡申领点具体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发放
社保卡的补领
1. 电话挂失冻结帐户; 2. 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3. 30日内未找回社会保障卡的,持卡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 社会保障卡申领点申请补领。
社保卡办理期限
1. 申领社会保障卡,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发放社会保障卡。 2. 换领或者补领社会保障卡,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换发或者补发工作。
社保卡咨询
962222
办理门急诊就医记录册
适用人群
凡参加上海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都应申领《门急诊就医记录册》
申领办法
应携带《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 《社保卡》)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领。
用完
参保人应携带本人《社保卡》和已用完的 《门急诊就医记录》,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带好旧册申请办理新册。
遗失
参保人应携带《社保卡》,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补办新册,并按规定支付补册工本费10元。
损坏、涂改、缺页的
参保人应携带《社保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补办新册,并需按规定支付补册工本费5元。
医保卡咨询电话:
962218
生育保险服务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女职工,符合享受本市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CMC公司服务 为生育女员工提供咨询服务。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程序如下: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