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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人只能试用一次 工资不低于正式80%

试用期结束是否可再续签“试用期”?不签合同赔付双倍工资到底包不包括福利待遇在内?昨天在渝举行的“2008新人力《劳动合同法》高峰论坛重庆站”上,全国人****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以及专家教授,详细解读了《劳动合同法》条款。

试用期最长六个月

现象:以往很多单位招聘人员需要试用6个月,但在试用期结束前通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求劳动者又续签“试用期”。

解读:“《劳动合同法》的第一个突破就是明确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防止试用期成为白用期。”昨天论坛上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法》明确“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有约定一次试用期”,从而防止企业对劳动者“一再试用”,以保障劳动者权益。第二个突破是明确了试用期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正式薪水的80%。

赔双薪计算标准年底出台

现象:小刘在一家餐厅打工三个月,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前不久因工作中烫伤住院,单位却在此期间将其辞退,并拒绝支付治疗费用。

解读:专家称,如果用人单位用工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赔双倍工资。但工资是劳动者基本底薪还是包括福利待遇在内?是企业工资还是当地的平均工资?条文中不太明确。年底国家有望出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和系列配套文件,解决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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