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8日电 今天下午,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做客人民网解读劳动合同法。刘继臣说,短期合同的出现,对于劳动者是很不利的,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刘继臣简介说,随着改革的力度加大,特别是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后,第三章规定的劳动合同,在我们国家基本上就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也就是说把所有的劳动力通通推向市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国家用工制度出现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后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严格说,大部分是由于企业的原因,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了大部分的企业签订的是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后来有一段时间,导致我们国家出现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因为劳动合同短期化,对用人单位是有好处的,而对劳动者是不利的。
在我们调查过程中,特别是在全国人大执法检查过程中看了一下,短期化的劳动合同占的比例相当大。有的合同一般都是一年一签,好多都是一年两签,甚至是一年四签的,目前看来,实实在在地讲,在我们国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比较少。
刘继臣说,劳动合同的短期化,不仅对劳动者不利,实际上它也影响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它对用人单位也是不利的。在这一次《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有的我们下去调查的时候,劳动者就提出,我这个劳动合同一年两签,这一年两签怎么了,还有一年四签的。一年两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一天到晚心里忐忑不安,干了没有几个月,就要考虑下一步我的饭碗还保住保不住,用人单位还用我不用我?试想在这么一种情况下,劳动者怎么能够以主人翁的态度去和你企业同心同德的提高劳动生产率呢? 用人单位也是一样,会面临着一个不稳定的劳动关系,在这种的情况下,无法使企业求得稳定的发展。所以这一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短期化问题作了好多规定,就是希望通过《劳动合同法》把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解决一下。